第A09版:说案件

“法院有熟人包在我身上”

为获得缓刑 他被骗18万元

  本报讯 近日,江阴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妄想通过“熟人”获得缓刑,没想到对方竟一连索取了18万余元。

  周某因酒驾发生事故,被江阴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立案。后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王某吹嘘自己在法院“有熟人”,只要舍得花钱,就能将这个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周某亦心存侥幸,相信了王某。后王某编造“找人托关系”“给法官送礼”等理由,向周某索取18万余元。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周某直到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才如梦初醒,后如实向案件的主审法官道出被骗实情。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做好笔录、保存证据,以涉嫌诈骗移送警方侦查。王某闻讯后,几天内便退还周某全部款项。

  法官提醒,诉讼活动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社会上却有一些人利用当事人不懂法的弱点,谎称自己熟悉某法官、某领导,以可以打点法官、疏通关系、包赢等理由,向当事人索要钱财。事实上法院或司法机关办案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不可能存在所谓的“熟人”操作。这些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构成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打官司不是打关系,如遇有官司,务必相信法律走正规的法律途径,不走偏门,切不可相信“有关系,能走后门”等言辞,以免受骗。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