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教育园地

新政出炉

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将不再招生

  7月26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对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学士学位管理等作出进一步规范。文件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同时,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附则还提到“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有着本质区别。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对于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