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职工生活

职工的“贴心人”,企业的“辅导员”

江阴律师王祥政获选“十佳维护职工权益贴心人”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参加几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容易,坚持几年也不难,但是能做到十几年来始终热情不减,就着实令人钦佩。江阴律师王祥政发挥自己的专长,坚持“用心、专心、恒心”的服务理念,15年来援助职工数百人,监督服务企业千余家,在当地拥有一大批“粉丝”。最近被评为江苏省“十佳维护职工权益贴心人”。

  “初心”:维权成功充满了成就感

  王祥政老家在江西,大学毕业后来到江阴一所中学担任政治老师,4年后转行成了一名专职律师。王祥政大学里学的是法律专业,在中学任教时,有一次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同事维权,成功解决了一起“购房霸王条款”,让他意识到自己其实更热爱法律专业。

  2004年2月,王祥政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恰逢《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他在实习时看到律所旁边的社保局经常有职工前来维权,而他的专业恰好是劳动法方向,这些维权职工就成了他的第一批服务对象。王祥政主动加入了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一次次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劳务纠纷,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也让王祥政自己享受到了办案的畅快和成就。他觉得自己的工作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也成了他十多年来坚持做法律援助的动力。

  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工的法律需求更多了,企业管理方在规章制度完善方面也有了更迫切的需要,江阴市总工会法工部的人手严重不足,于是在2009年3月20日组建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王祥政成为9名创始成员之一。

  “慧心”:从细微线索里找到维权证据

  每当有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前来找他寻求帮助时,王祥政都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十几年来,他不放弃每一条线索,认真用心地办好每一个援助案件,得到他援助的职工已有数百人,打造了一批经典案件。

  2013年2月19日,姜某从贵州来江阴一家塑胶公司工作。3月17日,姜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被送医治疗后公司只向姜某转账支付了500元营养费,对其他的赔偿请求一概拒绝。司机肇事逃逸、公司不予赔偿,陷入困境的姜某只好向江阴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公司却一口咬定与姜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部门以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为由中止了认定程序。走投无路的姜某找到了王祥政,因为仲裁已超过审理期限。次年3月,王律师帮助姜某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姜某与塑胶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王某入职时间短,确实没签劳动合同。王祥政没有放弃希望,经过耐心的调查,终于找到了该公司发给姜某的一张就餐卡,以及向姜某支付500元工资款的银行转账凭证,凭借这一关键证据,证明了双方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又经过王祥政的努力,与塑胶公司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姜某最终拿到了20万元工伤赔偿款。该案于2016年9月被评选为“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农民工十大优秀案例”。

  “尽心”:营造职工企业和谐关系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王祥政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做职工的贴心人、企业的辅导员,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劳资争议,为营造职工和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倾尽全力。

  去年下半年,江阴政府开展保护长江水资源整治行动,某公司的沿江基地因地处水源地保护区,被责令限期搬迁关停。该企业拥有878名职工,多数工龄长、劳动关系复杂,在安置方案上许多员工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搬迁安置工作困难重重。王祥政受江阴市总工会委派,代表职工方与企业一起完善搬迁分流安置方案。他建议企业修改完善员工安置分流方案,灵活制定各种奖励性措施,重点考虑特殊群体的诉求。在他的争取和沟通协调下,数十位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得到了一次性疾病救济费,一批因历史原因未处理的“老工伤”职工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三期”女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双下岗职工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怀。年龄偏大、工资基数偏低,再就业能力较差的职工在速签奖励上也有所区别和体现。这些贴心的举措,得到了绝大多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终于按时完成全部签约。职工和企业双方均对安置方案感到满意。 (晚报记者 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