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评论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上路”仍须爬坡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半年多了,在一次联合检查中却发现,部分店家不同车型混着售卖 ,仍有消费者分不清什么是“非标车”(详见本报昨日A11版报道)。

  电动自行车以其价廉、便捷、环保的功能优势,受到普遍青睐。但目前骑行在街头的电动自行车,多为“超标车”,质量大、速度快,有的时速甚至高达每小时50公里以上,急刹车时极易侧翻;加之有的驾驶人员不遵守交通法规,穿插逆行、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现象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新国标”是从技术管理层面提升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准入门槛,从而倒逼从生产源头加快改革,提供更能兼容安全与便捷双重属性的达标电动自行车,让那些存在设计隐患的车辆逐渐从路面上消失。

  现在的问题是,“新国标”实施后,虽从源头控制了“超标车”,可巨大存量“超标车”存在,加上即便是符合标准的车型,也有可能出现违规改装或违反交规的情形,这些情况的叠加存在,无疑给管理部门提出了新挑战。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人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规范知识不甚了解,只知道方便快捷,很少知道国标规定。为此有必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引导公众了解挂“临时牌”的电动车不管新旧,过渡期只有5年,过后都要淘汰,购买电动车前一定要核实和考虑清楚。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鼓励采用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等。只有严格管理、加强疏导,才能使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效落地。

  此外,鼓励通过电池新能源的创新,抵消现在因为重量限制对于动力的影响;通过智能化技术,提高车辆安全制动能力,提高相应的安全性;还有比较热的车联网技术、自动驾驶技术等,也都是能思考和探索的方向。 (金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