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办法》第三十六条提到,乘客不得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本报也转载了此条新闻,网友们一致叫好,很多人希望高铁上也能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小编在无锡和上海的地铁上没有遭遇到这一不文明行为,但常在高铁上领教周边乘客一路高音播放视频的行为,头疼不已!
有的是自顾自刷剧,也不带个耳机,声音不大不小、不高不低,在耳边萦绕;有的是让熊孩子看动画片,声音非常大,一路哇哇大叫,孩子是乖了,不缠着家长了,可是其他乘客遭罪了,又不好劝阻,说起来你跟个孩子一般见识;最过分的就是打游戏的,忘情地打一路,各种夸张的杂音够你受的。
公共场合总有不自觉的人存在,影响到了他人而不自知,或者自知也不改,我行我素。而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都是能避则避,不想劝阻,怕惹事上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相关管理部门出台措施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才能让人们劝阻时理直气壮,让具体管理人员处置时有章可循,让一些人不敢明目张胆地故意犯规。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我们的社会更文明和谐。 (马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