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从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天起,投放于无锡市汽车站的两台自动售药机正式开始“工作”,乘客在该站可24小时自助购药。这是《无锡市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试行)》试行以来,城区投放的首批自动售药机。
两台自动售药机设置在无锡市汽车客运站北广场负一楼售票处对面和无锡汽车站(公交C岛)。在售票处对面,记者看到自动售药机为全封闭设计,外部张贴有购药操作流程示意图,购药过程类似自动售货机上自助购买饮料。机器配有语音通话设备,消费者可与药师进行通话咨询,机器显示屏上有所属药品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及药师执照。工作人员介绍,售药机可以实时监控、记录药品存贮的温湿度,出现异常会立即报警,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前来处置。
为适应自动售药机这一新业态在我市的发展,规范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的管理,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今年7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无锡市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试行)》,自8月10日起试行。按照规定,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设置自动售药机。自动售药机仅能销售非处方药(有特殊储存要求、有特殊监管要求的非处方药除外),不得销售处方药。
规定要求,自动售药机显著位置应当标示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自动售药机设备编号、服务电话以及投诉举报电话。自动售药机应配备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具备24小时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自动售药机内环境温湿度的功能。
据了解,在规定出台前,我市已在部分高校设立自动售药机进行前期试点,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投放自动售药机20余台,主要集中在高校及人流密集区域。今后,我市市场监督部门会对自动售药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售药机,将会作出清退处理。 (刘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