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羡法公 文 |
近日,我家门前挂上了“光荣人家”的匾牌,这是政府专门为转业退伍军人颁发的。看着鲜亮的匾牌,不由地让我想起47年前应征入伍的情形。
1972年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了,因为1971年国家没有征兵,这次征兵适龄范围比较大,从18岁到23岁都在适龄范围,征兵数量也多,我们大队就有4个名额。当时我年龄刚满18岁,插队下乡已是第三年,“苦炼红心”表现也很好,得到了贫下中农的认可,被选为生产队队委会委员,符合征兵条件。
那个年代,当兵是很“吃香”的事,我也十分向往。大队征兵动员会一结束,我就报了名。从报名情况看,插队知青报名应征的只有两人,按照征兵动员会上的说法,这次征兵知青要有一定的比例,当时我是十分乐观的。报名后没多久,公社组织我们应征青年到县人民医院体检,我当时个小人瘦,很担心体重不够,称重时一看,90斤,刚好达标。其他项目都没问题,体检合格。另一名知青体检不合格,被淘汰了。这时,我感觉知青中只有我一人体检合格,应征入伍没问题了。然而,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大队里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多于应征名额,且有一人是大队书记的亲弟弟,再加上农村牵牵拉拉的宗族关系,文件上所说的照顾知青的要求,在此是会忽略不计的,让谁去,不让谁去,大队书记说了算。我当时太单纯了,一边参加生产劳动,一边痴心地做着当兵的梦,默默等待入伍通知书。等到公社送达入伍通知书的那一天,大队书记才告诉我,因我的父亲是“走资派”,政审没通过,一下子让我从梦境中跌入冰窟。我说我父亲早就从“牛棚”里出来教书了,怎么还是“走资派”呢?书记说,有人到县征兵办去检举你了,我无言以对。是谁那么卑鄙,竟然给我设置了这样恶毒的障碍,我无比愤怒,但无处伸冤。
带着这个坏消息,我一路快走,匆匆赶回县城家中,向家人诉说,全家为之郁闷气愤。我的父亲更是难过得说不出话来。父亲是个很有才华的教育工作者,解放初参加工作,18岁担任镇团委书记,22岁入党,25岁担任完全中学的校长,六十年代初被选送到省委党校培训学习一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断送了他美好的前程。“文革”开始,在宜兴二中当校长的他,被打成“走资派”,靠边站,被游街、斗批,受到迫害,吃尽了苦头。“文革”,也让我辈深受其害,因是“黑七类子女”,初中上学要从后门洞爬进教室,读高中也没有资格。现在,“走资派”这块政治魔石仍然压在我们头上,压得我们全家透不过气来,何时才能摆脱?!气愤中,我母亲站起来说,不行,我们要去申诉。现在你父亲已经“解放”,出来工作了,还是共产党员,“走资派”这个政治黑锅我们不能再背下去,不能再影响五个子女的政治前途。要感谢我的母亲,在“文革”这种艰难的困境下,为了这个家,勇敢地站出来。
第二天,母亲带着我找到了县人武部曹部长,陈述了我们的理由。刚直的曹部长听了也很光火,说,父母亲都是共产党员,怎么会儿子政审不合格,不能当兵?人间自有公道在!在曹部长的要求下,征兵办启动了复审程序。县委组织部也给出了答复,我父亲即将被“三结合”,进入校革委会领导班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审毫无疑问是合格的。县征兵办知错就改,及时采取了整改补救措施,将新兵复检不合格退兵的空缺名额给了我,正式通知我应征入伍,我如愿以偿穿上了绿军装。我们全家也终于搬走了压在头顶的政治魔石,可以扬眉吐气了。
往事不是烟。这是特殊年代发生的事,让我有切肤之痛。但经历这样的人生遭遇,也不完全是坏事。我没有去追究谁是卑鄙之人,而是从中获得了做人的教益。从那时起,我心中牢牢记住了“害人之心不可有”的古训。从此,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岗位工作,都坚持做到真诚待人,与人为善。现在,我相信,在政治清明、国泰民安的今天,国民的人性会更加彰显出清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