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看无锡

这家店被罚12.8万余元

进97瓶白酒全是冒牌货

  本报讯 (晚报记者 刘娟)年关将至,不少商家开始备货迎接节前采购高峰。可不管怎么忙,进货查验等义务千万不能省。这不,锡山区一家烟酒店,因为贪便宜、图省事,省掉这一步,进购到97瓶冒牌洋河系列白酒,一瓶都没卖出去不说,近日还收到了来自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罚单”。

  今年夏天,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掌握到一条线索:辖区一家烟酒店涉嫌销售假酒。随后,执法人员赶至现场进行核查后发现洋河“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白酒共计97瓶。对于这些白酒的来源,该店经营者宋某称,事发前一段时间,一名推销人员上门推销这些白酒,他见价格比一般进货价便宜,就贪便宜、图省事,现场进购了97瓶放在店内准备销售,直到执法人员上门时,一瓶都还没卖出去。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认为,宋某无法提供侵权白酒的进货凭证等,销售的侵权白酒购进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说明涉案白酒的合法来源,属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鉴于宋某进购的侵权白酒均未售出,按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经价格鉴定,上述被查获的洋河系列白酒货值合计4.29万余元。据此,该局认定宋某的违法经营额为4.29万余元。日前,该局依法对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处没收涉案侵权白酒,罚款12.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