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代购”真假难辨,快递总是“丢三落四”……这些消费者闹心的事儿你“中枪”了吗?3·15来了,无锡中院发布了消费者维权四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远离消费“陷阱”,避开使用“误区”。
2017年10月,俞某在某宝网代购店铺购买了Chloe/寇依Nile包(法国代购)一个,价格7500元。到货后,俞某怀疑该包为仿品,并自行委托机构对该包真伪进行鉴定,意见为该包系仿品。经与卖家交涉,卖家同意退款,但未同意俞某的索赔要求。俞某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结合专家辅助人的意见,认定廖某销售的产品与其承诺不符,构成消费欺诈,判决廖某赔偿俞某三倍货款即22500元。
法官提醒,虽“海淘代购”广受年轻消费群体的欢迎,但为防止发生纠纷后举证困难,建议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聊天系统进行沟通,以便保证购物过程的记录完整,同时可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以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申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就产品真伪的鉴别出庭进行说明。
买“微商”产品请把证据“抓牢”
2018年10月,李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裔某销售茅台酒的广告,先后两次向裔某购买了茅台酒。在饮用过程中,李某感觉酒有问题,与裔某沟通,裔某否认售假。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就剩余两箱酒退货退款,并十倍赔偿二十余万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退还剩余货品,裔某赔偿李某50000元。
法官认为,如通过“微商”购买商品,购买时,一定要主动索要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保存好微信聊天记录,为维权保留证据。
快递 “丢东西”,怎么赔?
2018年11月,谢某在网上下单委托某快递公司邮寄物品。某快递公司派人上门揽件后,该物流单号项下的物流信息一直处于“等待揽收”状态。后谢某多次申诉,上述快递公司确认此件揽收丢失,因谢某未就该快递进行保价,愿意赔付发件人1000元。谢某则认为某快递公司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引发诉讼。
法院认为,谢某在网上选择“快递上门取件”时,相应页面并无快递条款的约定,在快递员上门揽收时,谢某也未签署相关纸质快递单,现无证据表明上述快递公司向谢某提示说明了最高赔偿额等,快递公司应就谢某的损失据实赔偿。
法官提醒,未就最高赔偿额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说明,应就丢失的未保价快递全额赔偿损失。
网络“种草”食品消费者莫轻信其功效
2018年3月,吴某在一公司开设在天猫商城的旗舰店购买了新西兰某进口品牌蜂蜜10瓶,共计5280元。上述公司在天猫销售页面宣传该蜂蜜具备可抑制幽门螺杆菌等六大功效,可用于胃部重度不适等胃部健康问题,并能用于外伤伤口处涂抹,消毒预防感染,具有非常有效的药用价值。吴某食用该蜂蜜一段时间后胃病未有好转,后得知该蜂蜜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保健治疗功效,故诉至法院,要求上述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的三倍赔偿金。
法院认为,案涉蜂蜜销售页面宣传的功效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违反了法律规定,最终判决上述公司退还吴某货款52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计15840元。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