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众聊吧

“网红”直播跳黄浦江 被民警捞起行拘5日

  事件概述

  7月10日17时20分许,一男子在上海外滩北京路观景平台搭起设备开启直播后,站上了江边护栏。时值周五傍晚,外滩游客熙攘。没想到,男子竟跳入黄浦江,引来不少群众围观。民警迅速将男子捞起并送医。经调查,该男子朱某是某直播平台的主播,最近因网上“黑粉”攻击而心生不满,为表现自己的勇气,博取粉丝关注,他选择到上海的地标外滩直播跳江。朱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5日。 (来源:澎湃)

  网友评论

  @老王:“捞起”两个字亮了,以为会游泳表演跳水呢,结果哗众取宠!

  @变形金艳的佛系呢喃:拘得好,还太轻。

  @橘椿十六:这种人就不要救了!

  @灵玉公子he非雨晓鹤:为了红连命都不要了。

  @西安张显:搞直播,为了生活也是不易。

  @小李飞仙李寻欢:现在的网络直播为了红和赚钱没底线,带歪青少年,败坏社会风气,迫切需要国家层面治理整顿。

  @晓熊渔歌:网红的“红”也该体现在对公共规则与公序良俗的守护上,而不能是为了“红”不顾法律与道德边界,也不能把公共资源肆意糟蹋。

  @中年老母亲不配拥有姓名:以后这种的是不是考虑考虑收个费,简直浪费公共资源。

  @YENTOWNS:“网红”现在已经是一个贬义词了吧。

  @兼职刺客:流量英雄。

  @人生果实研究所:封号吧!

  小编说两句

  又是为了吸引眼球的“网红”搞事情!为博眼球“吸粉”,“非常规”手段做出种种出格的动作,在网上传播或许还引发效仿,负面效应满满,“网红”甚至“直播”如今都成了一个负面词汇。网红的“红”不该有违道德,更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公共场所直播“跳江”等类似方式,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扰乱了公共秩序,为大众所不容,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