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收益良好,老板却发话“允许员工自愿降薪”?近日在知乎上一则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截图对话显示,“今年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公司决定,允许员工自愿申请每月降低待遇的10%”。记者采访得知,该截图群对话的员工已离职。另有多名该公司员工向记者透露,“自愿降薪”言论为公司的服从性/忠诚度测试,类似测试在公司每年都会发生。对此,多益网络官方微博发布说明公告。公告称,自愿降薪是员工合理合法的权利,多益老员工和高管100%申请参加自愿降薪活动,内心普遍真实高兴满意。所有符合参与该活动的员工中,93%参与了本次活动。
让员工选择“自愿降薪”是否违反劳动法?记者采访了天册(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岩,他表示,从截图对话看,有胁迫员工之意,这种方式并不恰当。
“自愿降薪相当于邀约,劳动者有权利可不接受这个邀约。如果因此受到差别待遇,劳动者可以提出正常诉求。”在该事件中,李岩认为,虽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赋予公司根据其经营效益设定相应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但这种权力不应当被滥用,就目前截图显示的内容,并不属于公司可以单方提出降薪的情形,如果公司以这种形式进行降薪或离职,应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如果是公司经营困难,可以通过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作出薪资变更,但目前表述是“公司收益良好”,这种情况的降薪,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动法。
李岩还表示,如果员工因不愿降薪被离职,公司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8年法律职业,擅长劳动法官司的法律人士袁亚洋告诉记者,要求员工主动提出降薪,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单方降薪的违法性。“薪资降低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才可以。并且原则上要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未签订协议,员工在变更后的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实际上也是认为默认了降薪的有效性。”袁亚洋表示。
据员工爆料,降薪指的是降低奖金部分。袁亚洋指出,奖金部分实际上属于绩效工资,并不属于固定工资。降低奖金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变更劳动合同。李岩则认为,奖金也是工资收入一部分,降低奖金是不是变更劳动合同,有没有钻法律空子,具体还要看公司的绩效制度。如果有员工因此事被辞退,有单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建议直接拿着通知书去申请劳动仲裁。
(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