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藏身民宅,无照无证加工制作食品,遇有检查立马停工“变”回民居……为查处这种“躲猫猫”式的非法食品加工行为,新吴区旺庄街道食安办近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并将4家食品加工“黑作坊”取缔。
前段时间,旺庄街道工作人员发现,辖区某小区内藏有加工食品的家庭小作坊,但这些小作坊未取得相关登记证。工作人员曾上门检查,但这些作坊都大门紧闭,表面上看不出有生产、经营迹象。经前期排查,该街道食安办了解到,该小区内有4家存在此类问题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并大致掌握了其具体地址。
近日,该街道食安办联合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旺庄分局及当地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对4家作坊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行动。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时,4家作坊均在经营状态,经营内容分别为糕团、面条等食品,作坊内的从业人员以作坊负责人的家庭成员为主。但在接受检查时,4家作坊负责人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部分生产原料甚至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等材料。
现场检查发现,4家作坊的经营场所均同时为作坊主的居住地,卫生状况较差,部分作坊内有蜘蛛网,原料及成品存储杂乱。有一家作坊储存原材料的“仓库”竟就是卧室。4家作坊现场均无任何消毒设备及防尘防蝇防鼠等配套设施,存在严重食安隐患,不符合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照的条件。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4家小作坊予以清理取缔,并对其加工场所内存放的食品原料及相关加工设备采取扣押措施。
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旺庄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食品小作坊无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不意味着食品小作坊能“自由经营”。食品小作坊应取得营业执照,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在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录。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