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小任)老板涉案被抓,临近年底公司员工结算工钱该怎么办?近日,锡山区检察院综合案件情况、企业情况和法理情理,对一案件的被告人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胡某经营一家工程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锡山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今年8月锡山区检察院决定对他逮捕,9月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胡某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前几天,胡某的妻子来到锡山区检察院“求助”,申请“放了”胡某,让他先回去打理公司。
检察官询问得知,年关将至,胡某的公司事务堆积,运营上出现困难。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该院决定对胡某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承办检察官审查了申请材料、案件事实以及认罪认罚程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合理性,并听取办案机关的意见。检察机关随后邀请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街道代表组成的听证员评议小组,以及办案机关代表、辩护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会,评议对胡某是“关”还是“放”。
审查发现,胡某犯罪事实清楚,目前由于关联案件还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已由法院中止审理。若继续羁押,羁押期限可能会超过依法判处的刑期。而从公司经营方面来看,胡某的公司在检察官走访并制发检察建议后,已进行了项目合规化建设。但公司目前项目审计、工程款结算及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确实需要胡某回去处理。
检察官综合考量后认为,胡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且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运营不易,农民工工资发放理应得到保障,拟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改为取保候审,待案件恢复审理判决后,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听证员评议小组经评估,一致认为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充分,同意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对胡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据悉,法院已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