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新吴区试点非诉鉴定机制

解决道路交通纠纷有了“快速通道”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新吴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与此同时,另一起纠纷案则在不远处的调解室内达成调解,这两起案件的处理过程都只有一个月左右。据悉,这是新吴区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首创推行的道路交通案件非诉鉴定机制,实现道路交通纠纷诉前“边鉴边调”。

  “请大家看看笔录,没有异议的话就签字。”在新吴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内,调解员吴希正在主持一场道路交通纠纷调解。唐某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与开小汽车的蒋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唐某骨折。经交通部门认定,唐某与蒋某对本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但是此后双方对唐某伤情构成的伤残等级争执不下。后来在调解工作室的委托下,鉴定机构于近日出具鉴定意见,唐某、蒋某及保险公司均对鉴定结论表示认可,并于昨日达成调解协议。

  据介绍,唐某能够在申请赔偿的一个多月里就完成了鉴定质证、委托鉴定、结论出具、诉请变更、达成调解等多项事项,靠的就是非诉鉴定机制。新吴区司法局副局长黄娅介绍,非诉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兼顾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近50%,意味着有一半的道交事故当事人不需要再到法院打官司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而即使最终进入诉讼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也相比以往缩短不少。在当天审理的案件中,因保险公司对非诉鉴定结论有异议无法达成调解,于是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从当事人申请鉴定的11月4日算起,到11月29日鉴定结果出具无法调解后的立案,再到12月14日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仅仅一月有余,这起纠纷案全部处理完毕,相比过去数个月的诉讼过程有了极大的提升。

  (甄泽)

  辞典

  非诉鉴定机制 即就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等情况,经当事人申请,由交警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定,然后组织各方当事人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诉前调解,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各方当事人的时间。

  该项工作在无锡市委政法委、无锡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共同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非诉鉴定工作指引(试行)》规范指导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