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众聊吧

网购价800元到2000元不等,多个店铺月销过百

多地禁养的罗威纳犬为何“全国可发”?

  罗威纳犬(视觉中国)

  事件简述

  近日,四川成都崇州市2岁女童在小区楼下遭一只罗威纳犬咬伤致肾挫裂伤,引发全网关注。据悉,在发生“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后,多地已经开展犬只整治工作。

  在多个网购平台,记者发现事件中所涉“罗威纳犬”在多个店铺都有出售,价格在800元到2000元不等。有的店铺月销量超过100只,甚至1000只。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家店铺进行询问是否可正常发货,老板回复称全国可发。对此,佛山伴侣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罗威纳是护卫犬,属于烈性犬,在佛山列为禁养犬种,不适合在城市作为宠物犬饲养。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罗威纳犬并不在成都市22种烈性犬禁养范围内,警方称事发地不在养犬条例约束范围内,但我国《动物防疫法》明文规定,遛狗不牵狗绳是违法行为。作为一名负责的宠物主人,携带狗狗离家应正确佩戴牵引绳及嘴套。

  (来源:极目新闻 封面新闻)

  网友评论

  @杨善唾恶:不让养为何销售?

  @那又怎样:就算禁止了还是有人养,处罚不够严厉。

  @繁华落幕:罗威纳是工作犬种,不适合当宠物。

  @dodo糕糕:禁养犬名单都是地方自行订立的法规,各地居然不统一。

  @慎獨---Y:真有人在某宝上买狗?

  @佰水一色:平台需担责,售卖者需担责。

  @弹三花:购买烈犬也反映出购买者的心理,要么缺乏安全感,要么拿来产生收益。后者一般专业性强不会选择网购,所以前者可能性很大。但烈犬别当跑山鸡养啊,这就过分了啊!

  @4life99999:不管禁养什么品种的烈性犬,应该从禁止私人繁殖环节开始,这部分系统性法律是缺失的。

  @传奇:养狗问题说到底是“人”的问题,必须对养犬人和犬只依法严管,依法严处。同时,我们也应该再次审视一下现在的犬只管理条例,很多条文应该修订,惩治力度明显不够,管理力量明显不足!

  小编

  说两句

  罗威纳犬是以力量见长的强壮犬种,其成年犬体重约在100斤左右,攻击性极强,咬合力惊人,若处于爆冲状态,恐怕确实以一人之力难以控制得住。因此,许多城市都将其明确列为“禁养犬”种类。但是目前,“禁养”的标准在全国各地都不一样,执行效果也大打折扣。

  什么样的犬只该禁养,禁养应该在哪个区域内,应该有更科学、更合理、更与时俱进的统一方案,该禁养的犬就该统一禁养。做好根源治理,禁养的犬只就不应该再在市场上随意流通。对于烈性犬的禁养规范,别再用鲜血来呼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