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刚过,就有网友晒出了困扰:连续几天被居民楼里的鸡叫报晓吵醒,而鸡的主人也表达了无奈:“春节从老家带回来的,杀鸡的地方还没开门,要等正月十五以后。”记者观察到,各地在正月都有不同的习俗和禁忌,不少地区认为“正月十五前忌杀生”,因此也不可以杀鸡,那无锡是否有这种习俗?此外,有市民提出疑惑:似乎很久没在菜场里看见杀活鸡的地方了,这是为什么?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昨日,记者将“无锡正月十五前不能杀鸡”这个问题发在社交平台与各个群聊中,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流传到隋朝的西汉东方朔《占书》上有“岁后八日,一日鸡,二日犬,三日豕,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马,七日人,八日谷。其日晴,所主之物育,阴则灾。”之语,意思是说,天地先生鸡、次狗、次猪、次羊、次牛、次马、始生人,为此有“正月一日不杀鸡、二日不杀狗、三日不杀猪、四日不杀羊、五日不杀牛、六日不杀马、七日不用刑”之说。但随即有网友提出否定:“‘逢七’的说法在北方地区更流行,无锡并没有听过类似说法。”
对无锡人文风俗较为了解的网友“梁溪之友”认为,虽然没有规定这件事可与不可,但正月是“春王”月、“天陬”月,一切事情皆不能违忤天意和万物复苏的春之到来,“因此,在整个正月里,是不得搬场(搬家)、不动刀剪(包括不剃头)、不宰生灵、甚至不购田买地(这是动感情的),一切全服从祥和之气,所以我认为‘老法头’正月里是不宰杀牲畜的。”从这点引申开去,“梁溪之友”又提到:以前躲债人无论如何要在浴室里躲过大年夜,到初一早上出来,因为在整个正月,没人再提讨债事,过了正月,以后就再说了。“因此,以前无锡有种讨债人,在大年三十晚上找遍各个浴室要寻债务人。”
随后,记者请教了无锡地方史志专家郁有满,他认为,如果非要强调哪一天不能杀什么,是对于习俗的一种误解。“一方面,年货在年前都已置办妥当,年后不需要杀生;另一方面,正月是喜庆的日子,讲究团团圆圆、阖家欢乐,也正好讨个吉利,避开杀生。”不过,随着物资的充足和生活愈加丰富,类似的这些风俗习惯都在渐渐淡化。郁有满表示,现在市场已经禁止交易活禽,“正月十五前杀鸡”这件事在无锡本就属于小众事件,况且,现在很多家庭流行过年出门旅游、在酒店吃年夜饭等,各种习俗随着社会发展会有一定淡化,“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习俗和习惯决定是否遵守,不过,还是要尊重他人的信仰和习俗,互相理解与包容。”(吴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