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天下

“两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

多亏好心人和医护的救助

  12月25日,“两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小谢起诉前夫贺某阳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于上午9时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当晚10时,小谢走出法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小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审开庭我等了605个日夜,被家暴后每天都在等他死刑的那天,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只接受死刑”

  开庭前,小谢告诉记者,她依然在争取将指控罪名更改为故意杀人罪,“民事部分可以做出让步,早前的离婚协议中,我甚至接受净身出户,现在也一样,但刑事部分我坚持主张,判前夫死刑,也只接受死刑。”

  小谢认为,贺某阳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作为家暴幸存者,我能活下来不是因为贺某阳当初没有杀我,而是求助及时,好心人的报案和医护的救助。”小谢说。

  据小谢讲述,此次开庭前,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家暴受害者曾联系她,更有部分受害者于一审当日来到现场给小谢加油鼓励,“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震慑到家暴者,也让更多家暴受害者看到希望,敢于去反抗、去保护自己。”

  回忆起前夫被刑事拘留以后依然威胁小谢,她仍旧恐惧到落泪:“贺某阳曾写信要我写谅解书,原文是‘你要知道不写的后果是什么,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12月24日,小谢的代理律师姚克枫表示,希望法院能考虑小谢未来的身体状况量刑,“本次庭审我们重点在刑期上,我们认为贺某阳构成多个罪名,希望他能被重判。”

  姚克枫认为,小谢遭受的家暴严重程度是比较少见的,即便已经是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他也没有遇到过受伤如此严重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同时,姚克枫也呼吁,在遭遇家暴时,保留证据必然重要,但更多的是先保住性命。

  刑案一审后择期宣判

  12月25日上午进入法院前,面对家暴受害者们的加油声,小谢一度激动哭泣,她说:“我要让被家暴的受害者看到希望,我一定要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历经近12小时后,当晚10时左右,小谢平静地走出法庭,她讲述:“庭审现场面对家暴的相关指控,贺某阳没有认罪认罚,也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我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当天21时15分,“武侯法院”针对该案发出公告,全文如下:

  2024年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其妻被害人谢某梅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殴打谢某梅胸腹部,致其受重伤。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贺某阳的刑事责任。被害人谢某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贺某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贺某阳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两年被家暴16次

  据记者此前报道,小谢婚内两年被家暴16次,需要终生戴着粪袋生活。其曾遭遇丈夫贺某阳扇巴掌、用手机扇脸、拖拽到小区树林殴打等暴力行为。其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今年5月31日,小谢与贺某阳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由小谢抚养。6月7日,小谢收到了离婚判决书。

  5月的离婚诉讼中,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显示,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法院将另行作出判决。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谢被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十二指肠、左肝、腹部等4处为重伤二级,此外,还有5处轻伤二级和1处轻微伤。

  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谢提供的检查结果显示,其左肾已没有功能,大便排泄也要依赖造瘘。今年9月5日,小谢拿到最新的伤残司法鉴定,包含一个七级伤残、两个九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伤情补充鉴定结果显示,其左肾的损伤程度仍评定为轻伤二级。

  小谢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其多次前往北京看病,医生告知肾已经治不好,成为慢性病。(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