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债权人死亡 债务人企图逃债

法院判了

  本报讯 债权人去世后,债务人有钱不还、企图逃避执行。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会导致失信、限高、拘留,还可能面临“执刑”。近日,梁溪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多年前,张某为了投资生意向王某借款。后期张某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迟迟未还款。2016年3月,王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向王某归还本金和利息共计113万元。

  之后,张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等。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向王某还款20万元,并与王某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此后,张某在陆续归还王某14万元后再次“爽约”,并未再支付剩余款项。

  2018年2月,王某去世。抱着侥幸心理,张某离开无锡。法院曾多次联系张某,均未联系上。因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躲债在外的张某曾买过一笔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到期后可以提取。2023年1月,张某办理了一张新的银行卡,从保险公司领取了10万元。拿到钱后,张某仍未归还王某的欠款。2024年4月,王某继承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查询到张某在保险公司的保单,发现张某已将钱款全部取出。

  根据银行卡显示的取款地,通过当地公安的配合,执行法官迅速锁定了张某的住处,将其拘传回无锡,并将张某拒不执行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归案后,张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主动筹款向王某的妻子归还欠款4万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案件当事人,依法自觉履行还款是应尽的义务,任何逃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