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发现存在重复缴费怎么办?可以累计吗?
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对此,市社保中心创新推出便民服务,通过业务系统自动匹配查重、“保高退低”,将来锡工作人员在我省和其他省市缴纳的养老保险重复部分,“免申请”办结,将重复缴费部分退还到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退费后会有短信提醒。2024年年底,就有一个参保人从上海转入无锡,两地共重复缴费了131个月,市社保中心给他自动清退了无锡段个人账户3.6万元,保留了上海段个人账户5万元。
需要重申的是,重复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享受双重社会保险待遇的,重复缴费的部分也不能累计计算。如果有重复领取的,只能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多领的待遇应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