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涉毒治理力度,江阴法院创新性地发出“督促监护令”,通过提出科学管教意见,指导“失责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不仅能帮助涉毒未成年人家庭重建健康监护关系,更展现了司法审判在延伸社会治理功能方面的积极探索。
2021年7月期间,17周岁的小阳(化名)明知销售的“上头电子烟”中含有被国家列管的人工合成大麻素成分,仍采用快递寄送等方式销售10余次。2021年年底,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小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江阴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被告人小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江阴法院对被告人小阳的成长背景等开展补充调查,了解到小阳上高一时曾出现厌学情绪,但其家长并没有及时关心。在小阳辍学后的一段时间内,其父母并不掌握她的日常行踪、生活来源等情况。法院认为家长没有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于小阳走上犯罪道路有着直接关系。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与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让小阳深刻悔悟自己的罪行,同时也让小阳的家长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疏忽。庭审结束后,江阴法院联合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阳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小阳家长正视监护不力责任、提升监护能力。
承办法官指出,如果违反《督促监护令》,将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江阴法院委托社工机构对小阳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他们将回到户籍地,法官、公诉人、社工在开展线下指导后,联合商定后续的远程指导方案,力求帮助小阳顺利回归社会。承办法官表示,家庭监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它就像 “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一旦失衡,便可能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最终将孩子推向错误的深渊。(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