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房屋甲醛超标、租客乱改结构、拆迁提前解约……

无锡中院发布租房“避坑”指南

  《住房租赁条例》于9月15日正式实施。目前,无锡房屋租赁市场的特点是什么?纠纷矛盾集中在哪里?该如何化解?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多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例,从中可找到答案。

  住房租赁的常见“雷区”

  在住房租赁方面,此类案件涉及的租金金额一般不大,主要问题在于房屋是否适合正常居住,如因房屋甲醛超标、存在渗漏等问题产生争议;以及租赁押金返还、房屋腾退、“二房东”高价转租等纠纷。

  在房屋租赁实践中,承租人及出租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应清晰。案例中,承租人焦某某未经出租人陈某书面同意,擅自砌墙改变房屋三室两厅结构为五室,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法官指出,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即使合同未约定,承租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承租人颜某租住房屋后,发现室内甲醛严重超标,经检测确认存在安全、健康隐患。法院认为出租人李某某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健康标准的房屋,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支持颜某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和押金的诉求。法官强调,这体现了《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对承租人安全、健康的绝对保障。

  商业租赁的多起纠纷

  近年来,商铺个体经营以及综合体、写字楼等楼宇经济受不可抗力及市场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由此引发的商业租赁中减免租金、提前解约等诉讼纠纷明显增多。

  承租人谢某某在租期届满前38天违约搬离,出租人某经营公司诉请没收相当于60天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法院最终判决仅扣除实际空置期38天租金,剩余22天租金予以退还。承办法官表示,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主要是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相称,避免过度惩罚。

  厂房租赁案件中,除常见的因拖欠租金引发争议外,还有一类较大的争议是拆迁利益补偿问题,主要表现为租赁合同履行因拆迁而受阻,承租人因提前解除合同产生损失,合同双方就拆迁补偿金额如何分配难以达成一致,此类纠纷往往涉及的金额较大,双方争议也较大。

  案例显示,某厂与倪某的租赁合同约定遇拆迁互不补偿,但法院最终判决倪某获得部分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生产中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为评估价的5%~8%,扣除产权人应得的3%基础补偿后,承租人可获2%~5%的合理补偿。

  租赁活动有了明确规范

  结合案例审理经验,无锡中院总结出实用维权指南:首先要研读合同,明确权益,特别注意房屋用途、装修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发生争议时及时沟通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协商无果可向社区、司法所等申请调解;对违规行为可向住建部门投诉;若最终需通过诉讼解决,需准备好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

  法院同时提醒租赁双方,《住房租赁条例》施行后,租赁活动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主要包括建立实名制租赁合同的备案制度、规范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行为、加强行政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等内容。无锡中院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加强对房屋租赁纠纷的审判和调研,拓展房屋租赁纠纷领域的司法功能,构建房屋租赁纠纷处置的府院联动,逐步完善房屋租赁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