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变故总是来得那么突然,面对人生路上的痛苦与困难,人们往往需要法律的帮助。发生在梁溪区法院的两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法官带着温度的审判。
火灾致人死亡,赔偿额怎么算?
李先生夫妇在无锡经营一家餐饮店,李先生的父亲平时照顾孙子,且每天凌晨起来帮忙张罗店里的事情,一家人过得忙碌而充实。谁曾想,一场火灾无情打乱了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还引发了一起诉讼。
事发当晚,劳累了一天的李父和往常一样,带着孙子早早入睡。晚上11点李先生忙完生意回家,赫然发现老人和孩子都昏倒在地上,并闻到屋内有一股浓重的烟味。他立即拨打了抢救电话,但不幸的是爷孙俩均抢救无效身亡。李先生夫妇悲痛欲绝,事后他们听说当晚早些时候有人发现火情并告诉了保安,可是保安没有采取救火措施。“如果保安当时能敲门看一下,他们可能就不会死”,李先生对此无法接受,认为物业公司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周法官审理该案过程中,物业公司反映保安曾去巡查过,但保安事发后已辞职不知去向。保安不出现,也无从查找发现火情的人,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为查明真相,法官前往小区向居民询问情况。有居民反映,当晚9点左右他们坐在麻将馆外聊天,麻将馆位于着火房屋斜下方,保安确实来问过有没有看到黑烟,但他们都没发现火光。而到深夜听到救护车的声音,才惊闻楼上出了大事。经多番询问,法官又辗转找到发现火情的市民,原来目击者是来小区看望亲友时,从房屋另一端看到了窗户冒黑烟,随后好心告诉了保安。
法官经过细致审理,认为事发当晚已有人向保安指出冒烟房屋的大致方向,保安在知道小区可能存在火灾风险的情况下,应全方位进行火灾事故排查,而不是仅在房屋一侧查看了事。同时结合多方查明的情况,火灾发生时天色已暗,火势并不是很明显,烟味往上飘散,普通人难以察觉,且保安进行了一定范围的巡查。法官最终酌情认定物业公司承担10%的责任,赔偿李先生15万元。
离婚冲突白热化,如何化解?
“在有形的财产价值与无价的生命健康价值产生权利冲突时,本院将优先考虑生命健康权利的保障”,这是一份离婚判决书上的一段原话。
刘女士和杨先生是再婚夫妻,两人各自有一个孩子,婚后多年双方为了家庭琐事、经济问题、感情猜疑而产生纠纷,矛盾越闹越大,刘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杨先生拿斧头砍过刘女士家的门,刘女士则举报杨先生吸毒,双方冲突白热化。
此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杨先生被查出患有癌症,且已是晚期。刘女士得知后仍坚持离婚,而且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气头上的杨先生产生了鱼死网破的想法,扬言要杀掉刘女士的宝贝儿子。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高法官得知后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这才解开了杨先生的心结。
面对病痛的折磨和巨额的医疗费,杨先生很担心自己就这么垮了。法官抓紧时间审理案件,争取尽快解决两人的纠纷。刘女士在二次开庭时提出不需要房子,但要杨先生支付归并款60万元。杨先生也同意离婚,可提出看病已花掉20多万元,后续还需要等法院判决后卖房治病。
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在房产问题上,法官结合杨先生的病情,判定房子归杨先生所有,杨先生给刘女士25万元归并款。案件判决后,法官特意回访刘女士,向她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理角度详细阐释判决的依据,刘女士表示认可且不上诉。案件生效后,杨先生第一时间将房产挂牌出售。过了一个月,虚弱的杨先生坐着轮椅,被家属推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所有权过户手续。一星期后,了却心事的杨先生病逝。
事后杨先生的儿子根据父亲生前嘱托,带着感谢信来到法院,并将一面承载父亲遗愿的锦旗交到法官手中。
(案件当事人为化名)(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