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车位被占 踢车泄愤 几脚下去 吃了官司

  本报讯 半夜回家发现车位被占,一时气愤下车踢对方的车辆大灯,致对方车辆损坏,损失价格上万元。昨获悉,这起因停车位引发的案件有了判决结果,梁溪区法院日前对该起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

  2019年10月,王某凌晨时分回到某新村的家,当他开车到小区楼下时发现平时停放的公共车位有一辆黑色的车。拨打挪车电话,被告知是外地车牌、无法联系上车主后。他气不打一处来,下车走到对方车前,对着车头大灯踢了几脚。随后,王某开车寻找其他停车位。在停好车后,又去补踢了几脚。但王某没想到的是,就是他这冲动的几脚,给对方车主造成了上万元损失。

  原来,当晚停放在王某楼下的车辆是张某的,张某从浙江来锡找朋友玩,由于当天聚餐时间较晚,张某就把车借给其朋友开回家,正巧停在了王某平时停放的车位上,事后发现车子被人踢坏了大灯和保险杠。张某报警,经调取小区内监控,发现了王某的踢车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法官提醒,车位被占固然让人头疼,但应采取理性的方法解决,比如采用打电话、留纸条的方式与车主取得联系,即便遭遇停车难的问题,也不应采取暴力的方式,逞一时之快反而得不偿失。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