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4月12日,四川凉山木里县通报项脚乡“3.28”森林火灾案案发原因。凉山木里森林火灾系11岁男孩田某某于3月28日14时点燃松针等物熏洞内松鼠,不慎引发。起火点所在村的村支书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元月村上就启动了防火宣传工作。全村300户居民都签订了“见火就罚”森林防火责任书。13日,涉事男孩父亲回应称,责任书由其签订,签订时和签订后,均未翻看责任书内容。律师表示,因未达法定年龄,只能追究田某某监护人民事责任。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于辰欢:按照所签字的责任书办,该坐牢该赔偿,不要拿当初签字时没有细看做借口!
@秀祖端开:熏松鼠?亏他想得出来!肯定得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啊,不知道如何管束自己的小孩就该负责。
@阿迪戈:就算没引发森林火灾,这孩子也缺教育。
@知名电竞比赛观众:熊孩子背后有熊父母。
@勤思·好问:没翻看过责任书内容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吗?是不是我不懂得法律内容,就可以犯法而不受法律制裁呢?事情已经发生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怎么处理吧。读到这样的新闻心情是很复杂的。
@阿炳这个名字应该没人用:这种有大片森林的地区更要加强防火教育。
小编说两句
一根火柴、一时疏忽,带来的就是一场灾难。如今原因查明,令人愤怒也有一些无奈——犯罪嫌疑人竟是一个11岁的孩子。孩子不知玩火的危险,大人更是不明自己的责任,从一定程度上说,当地在宣传、教育工作上的形式主义简直害死人啊!火灾已经发生,损失业已造成,未来该如何切实推动安全用火、普及科学防火更重要,但也更见日常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