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省内最全!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首份“不罚令”出台

76项容错清单,免罚不免责

  本报讯 (晚报记者 刘娟)昨天上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并解读《无锡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其中的“不罚清单”明确了对我市市场主体出现的7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的首份“不罚清单”,也是目前我省市场监管系统中涉及内容“最全面”的“不罚清单”。

  此次“不罚清单”明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裁量权责范围内不予处罚事项76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5大职能中的14个领域,包括工商登记、商标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对广告、价格、食品安全、网络交易等方面的监督管理。76项“不罚清单”中,较为常见的轻微违法行为有:无照从事经营活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广告使用“最”字等用语、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等。

  今后,市场主体在上述方面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如经调查确实存在首次被发现、未造成危害后果、及时纠正等情形,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不予处罚。据介绍,“不罚清单”仅仅是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市场主体免除了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责任,将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其轻微违法行为属于第二次或存在主观故意,市场监管部门仍会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解读

  该清单为何出台?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不罚是否会纵容市场主体违法?对此,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魏磊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中进行了解答。

  为何出台:给企业容错空间

  统计显示,截至4月23日,我市市场主体已达80.10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大。这类企业相对容易发生因对法律法规的生疏而无意触犯法律规定的情况,一旦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企业就会进入社会信用“黑名单”,这对其后续经营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而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能,一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面临着各类法律间的平衡,对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解不可避免存在差异,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予处罚”时,有时会被质疑“行政不作为”。

  魏磊表示,此次出台的“不罚清单”在包容审慎的原则之下,给予市场主体一定容错空间,让企业能够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同时,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细化认定标准,特别是对“情节轻微”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界定,并向执法人员及社会公众明示哪些行为不予处罚,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也引导公众参与执法监督,从而提高执法效能。

  免罚不免责:二次或故意仍会被罚

  魏磊指出,虽然免除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其责任。对于经营者在自己经营场所发布自己产品的虚假广告,尽管免除了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但对其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限期改正、拆除违法广告、严格自查产品广告、消除不良影响,提升奉法守规意识,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市场主体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必须同时符合首次被发现、未造成危害后果、及时纠正等条件,方能不予行政处罚。” 魏磊表示。

  防止滥用:“全过程”有规范

  据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不予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文书要求,对线索核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终结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每一起不予处罚案件都要调查后依法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标准,从制度上、程序上降低“指导意见”和“清单”被滥用的风险。

  魏磊表示,在该“指导意见”施行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根据相关法律的修订、基层贯彻执行情况、公开征求意见、跨区域交流等方式,动态调整“不罚清单”,建立健全“免罚”市场主体档案库,适时推出更高质量的清单版本,以推进无锡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