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开始调整,缴存基数上限从上一年度的23100元上调到26300元。此次调整后,职工账户最高月缴存额可达6312元。
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26300元
无锡市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通常会在每年7月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月工资基数在上述原则内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领取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参考行业内的普遍做法,采用无锡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6300元,最低限额为2020元。其中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26300元,较上一年度增长3200元。
职工账户最高月缴存额可达6312元
2001年无锡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仅有2500元,每个职工账户最高缴存额仅有400元。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年来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路“水涨船高”。
此次调整后,按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达6312元(26300元×12%×2),与上一年度的5544元相比,此次调整提高了768元。职工最低月缴存额若按5%的缴存比例计算,为每月202元。“每个职工所在单位的月缴存额,含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在202元和6312元之间都是合规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解释,即便是在同一个单位,每个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不同,也即缴存基数不同,最后计算所得的月缴存额就会不同。企业方面,因各企业经营情况不同,涉及的缴存比例有所不同,最终实际缴纳的情况又不同。
亏损单位可申请缓缴
据悉,目前我市约有6.6万家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也已达170万人。对于2019年度为亏损的单位,经单位申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持缓缴申请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缓缴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部分,缓缴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下月底之前完成基数调整。(练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