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约定货到付款 客户6年没结清

仲裁解“心结”两小时促成调解

  本报讯 合同中约定货到付款,可货送到后,客户却拖拖拉拉,6年仍未结清。为尽早要到尾款,一公司提起仲裁,却联系不上客户了。近日,在无锡仲裁委的办理下,该案开启“加速度”:当天联系到被申请人,电话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半小时组成仲裁庭,促成双方在两个多小时内达成调解。

  2013年5月,无锡某公司与外地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总价66万元,约定付款方式为:外地某公司预付10%货款,余款在收货后5个月内付清。2014年,无锡公司按约完成供货。外地某公司却在支付货款时犯了“拖延症”,直到去年9月,仍有12万元尾款未付清。

  因受疫情影响,无锡公司遇到资金压力,向外地公司索要未果后,于今年5月底向无锡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对方公司支付尾款及利息。无锡仲裁委立案后,向被申请人寄送仲裁通知等文书。然而,对方电话无法接通,文书也因“联系不上收件人”多次被退回,该案陷入僵局。

  近日,办案人员经多番找寻,最终锁定一个可能会联系到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阿丁(化名)的手机号码。在拨打该号码七八次均被拒接后,办案人员仍未放弃,最终对方接了电话,并表示会将情况转告阿丁。

  10多分钟后,办案人员与阿丁取得联系,向其说明事由。阿丁抵触情绪强烈,认为公司虽未按约付款,但每年都在付钱,无法理解突然提起的仲裁。办案人员耐心解释,最终解开阿丁“心结”,他坦言公司受搬迁、疫情等因素影响,短期资金困难,希望延期付款。

  随后,办案人员将该情况转达给无锡公司。经多番电话沟通,双方均有了调解意愿。期间办案人员得知,阿丁正在无锡出差,第二天一早就要飞回四川,此时已接近下班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告知当事双方:只要能帮助你们解决纷争,可加班提供仲裁服务。这让双方颇受感动,均愿到仲裁委接受调解。不到半小时,仲裁庭组成。

  当天,在仲裁员进一步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无锡公司自愿放弃对利息的仲裁请求,外地公司在9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无锡公司支付12万元。从办案人员联系上被申请人,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仅用了两个多小时。

  (刘娟 通讯员 钱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