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长江禁渔”专项执法检查开展

拿“江鲜”当幌子 三商户被责令整改

  本报讯 昨天上午,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两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执法检查。

  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其中包括“严禁在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制造、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门牌、店招、户外宣传中使用 ‘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营销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7条“禁令”。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开展排查,通过张贴“通告”等方式,对辖区水产经营主体进行宣传教育,并围绕市场销售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

  昨天上午,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两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展开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发现上述批发市场内有商家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行为,但部分门店存在假借“野生长江鱼”等作为营销噱头的问题——在一食品城的两家批发店中,一家招牌上的主营产品中有“长江仔鱼”等字样,另一家的电子滚动宣传屏上有“中华鲟”等字样;另一海鲜市场内,有一家门店招牌上有“长江刀鱼”字样。

  3家涉事商家在接受调查时均解释称,店内实际上并没有经营上述江鲜,只是招牌未来得及更换。对此,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看相关进货及销售凭证等方式,进行了逐一核实,结果证实了商家所述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涉事商家立即撤下不当宣传内容。(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