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看无锡

赠送冒牌货 商家受了罚

  本报讯 很多商家常会推出“买×赠×”等优惠活动。需要提醒的是,赠品虽免费,商家并不能因此免责。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中,涉案商家的问题就出在赠品上。

  7月的一天,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接到一条消费投诉。投诉人名叫阿亮(化名)。他反映称,去年4月,他与我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在合同中,对方承诺,赠送阿亮一只某知名品牌马桶。

  今年5月,阿亮收到马桶。可安装后发现,这只马桶与该品牌官网上的同款马桶有差异。阿亮怀疑,这只赠品马桶是冒牌货,遂要求对方更换一只正品。然而,对方以该赠品没有问题为由拒绝更换。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阿亮向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投诉。通江分局执法人员赶至涉事装修公司核查情况。期间,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商品展示区内,有一只马桶与阿亮收到的赠品同品牌、同款。对此,该公司负责人也认可,但当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这两只马桶的进货凭证等材料时,他却拿不出来,只解释称,这两个马桶均是前员工小文(化名)经手采购的,目前已无法联系小文了。

  随后,执法人员委托该品牌商标权所有人对涉事两只马桶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两只马桶均非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经调查后认为,涉案装修公司上述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对该装修公司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刘娟 黄璟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