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报记者 念楼)昨天的市政府第九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住建局对《市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作了介绍。该方案有助于提升市区老旧小区宜居质量,强化物业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补足老旧小区管理短板。
目前我市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共有400多个,总面积近1700万平方米,主要为2000年前建设的房改房小区。其中大部分是由街道、社区实施简单的保洁、保绿、保安管理。据介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范围包括三类老旧小区,分别是2000年以前建设的老旧小区(原则上以房改房为主)、“三供一业”移交的老旧小区,以及纳入全市宜居住区建设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相关部门计划用一年时间实施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
在具体操作上,各区合理划分区域,对小区封闭进行改造,费用由各区承担。市住建局建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名录清单,属地街道从名录库中选聘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签约委托管理。对于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对符合规定的补贴,企业可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补贴标准方面,以不低于《无锡市普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按照每月0.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为正式进驻托底管理之日起的三年。
据了解,《实施方案》具体推进过程中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对于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单独建账,专项用于三年后小区物业管理,并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激励加分。逐步提升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用三年时间组建业主委员会(无法组建的,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时,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实现政府托管向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过渡。三年后对已经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依据物业费收缴率和管理水平,年终进行考核奖补,考核奖补细则将另行制定。对于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不予考核奖补。通过这些方式,形成业主自我消费、自我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