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0点,无锡市江南公证处“业委会公证投票”系统中,锡山区安镇街道怡东南苑小区关于是否续聘物业企业的在线表决投票通道关闭,参与业主人数及面积均超过2/3。这也是《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市首个以“双2/3”标准参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业主表决案。
物业服务未达预期,是否续聘?
“双2/3”标准完成在线表决
怡东南苑小区业委会主任顾芳玲介绍,该小区现有业主544人,专有部分面积为6万多平方米,此前由某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由于服务效果未达到预期、服务质量与物业费不匹配等问题,引发业主不满。
为此,2020年12月30日,怡东南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使用无锡市江南公证处“业委会公证投票系统”就“是否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服务合同”事项,请业主在线表决,选票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1年13日24点。
1月14日0点,在线投票通道关闭,表决结果出炉。此次参与表决业主为429人,占小区人数78.86%,参与表决人数总面积占小区专有部分面积的72.61%。
结果显示,参与表决人数中,95.57%的业主不赞成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续签服务合同,4.43%的业主赞成续签。
目前,该表决结果已进入公示期。顾芳玲表示,若该结果通过公示,小区后续将通过公开招聘、业主投票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入驻小区。
除物业服务企业“换帅”问题
这些小区事项如何表决也有标准
据了解,此次表决是《民法典》施行以来,我市首个“双2/3”标准参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业主表决案。江南公证处主任吴志波表示,在《民法典》施行前,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事项的启动门槛为参与业主人数及面积“双1/2”,《民法典》将这一标准提高至“双2/3”,即该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除该事项外,《民法典》对于关乎业主共同利益的另外八大事项的参与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其中,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则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上述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则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吴志波表示,这一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业主在小区共同事项的参与度,对于促进小区和谐共治将起到积极作用。(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