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来源:新华视点)
网友评论
@坂上麻吕: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就算是家庭教育也不能用暴力直接去解决吧,虽可能一时见效,但埋下了恶种。
@第三爱NUM:家长不能管,老师不能管,留给警察管?
@黑桃A方块2:小孩不做作业,做错事,逃课打架,欺负同学……这种怎么算?就一直纵容下去?稍微打一下,他报警,这还怎么教育?
@灵岚草:父母对孩子应该有适度的惩罚权,不然还真不好管。
@秦古双萌:个人觉得,应该先提高家长的素质。很多家长并不会教育孩子,只能靠简单粗暴的殴打,现在不允许打小孩,而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又跟不上,造成了小孩子缺乏教育和管束。本来小孩就容易长歪。教育真的好难啊,一个人的成长也好难啊,父母、孩子、学校都好难。
小编说两句
现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其实已经明文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不仅针对夫妻,也针对孩子。此次的草案内容也是一致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引导、鼓励多么重要,未成年人理性程度不足,耽于玩乐的天性,决定了惩罚永远是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什么尺度的家庭教育行为才算家庭暴力?取证、举证和判定等执行上问题更需要有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