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和第七条里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楼道微自治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接收到家的暖意,如今这种模式已在全市推广,“人和善、家和美、邻和睦、水和畅、社区和谐”的文明新风正越来越深入人心。 (晚报记者 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