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韩大爷的儿女早早来到宜兴法院道交一体化纠纷处理中心,向宜兴法院道交庭法官徐静送上锦旗。“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上简简单单的十个字道出了他们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去年9月,85岁的韩大爷驾驶人力三轮车与周某驾驶的汽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和韩大爷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韩大爷处于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即通常所说的“植物人”,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今年4月,韩大爷的老伴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周某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按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近100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徐静来到韩大爷家中进行实地调查,由于韩大爷已经花费和以后需要的治疗费用很大,一家人迫切需要通过法律获得赔偿,以缓解经济的巨大压力。为了尽快让韩大爷一家获得应有的赔偿,徐静在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及时进行了案件的开庭审理,依法作出被告保险公司赔偿韩大爷各项损失合计60余万元的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在二审维持原判后履行了赔偿义务。“徐法官,我们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了,谢谢您!”韩大爷的子女高兴地告诉徐静,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