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金!”近日,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邱某来到惠山法院,向人民调解员王云霞送上锦旗。
6月的一天,网约车司机邱某驾驶车辆正常左转时,与违反交通规则直行的朱某的车辆相撞,致邱某车辆受损。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朱某负事故全责。事发后,由于邱某的车需要为期19天的维修,在此期间无法正常从事网约车运营,故邱某要求朱某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共计9300余元。但朱某对此不予理会,拒绝支付赔偿金,于是邱某诉至惠山法院。由于此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也较简单,经双方同意,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受理该案的调解员正是王云霞。她了解到,邱某以网约车运营为生,家庭并不富裕,这次交通事故导致他近一个月只能靠打零工补贴家用,打工过程中还不慎扭伤了腰部,这导致他需要更多时间休养,甚至为了节省费用,邱某不仅没找律师,到法院立案后,连去交警队、公司调档、打印材料、来法院调解都是自己拖着受伤的身体去办理。
之后王云霞多次电话联系朱某,向其说明情况、释法明理。起初朱某并不配合,也不愿进行线下调解。“他每天开网约车能赚这么多钱吗”“他的车有运营资质吗”……这些都是朱某拒绝赔偿的理由。为此,王云霞还联系邱某提供了网约车运营日流水、运营资质等材料。几天后,相关材料都发给了朱某,朱某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只愿支付1200元。
显然,这笔钱不足以弥补邱某这段时间以来的损失,“邱某为了调取信息跑了多家单位,光打印材料的费用就花了大几百元。”王云霞说,虽然案件的事实很清楚,但如果无法调解成功,进入诉讼程序后,邱某拿到赔偿金的时间会拖很久。所以王云霞一有时间就会联系朱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十几通电话打下来,朱某终于就赔偿金额与邱某达成了一致,并在调解结束后将赔偿金交给了邱某。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