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昨天开始,无锡交警全面加强对汽车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查处力度,根据相关规定,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带,将面临5-20元的罚款。
在贡湖大道大通路口,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不少车辆中的乘客没有“上车就系安全带”的意识。一名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年轻男子为此受到了罚款5元的处罚,男子说:“一时还没有想到要系上安全带。”“以后要注意,系安全带是为了你自己啊!”交警把罚单交给男子并提醒他。很快又一名男乘客被查到不系安全带。“平时系安全带吗?”“系!”“那这会儿怎么回事?”“刚刚出来忘记了。”男子一脸不好意思地说。短短半个小时,交警查处了6起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记者随机询问了多名市民,私家车主蔡先生说自己平时开车都会注意系安全带,车上也有安全提示音,不过如果乘坐别人的车出门确实不像自己开车那么上心。市民赵阿姨说,打车的时候有时候驾驶员提醒就系上,驾驶员不说她也就不太注意。
“罚款虽然不多,但是安全很重要”,经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钱乃强介绍,日常执勤中发现现在驾驶人和坐在副驾的乘客多数会主动系好安全带,但坐在后排的乘客却很少会主动系安全带。尤其是个别面包车,里面坐五六个人,都不系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是非常危险的。”交警指出,后排的乘客在发生撞击时,如果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不仅会撞到前排座椅靠背,还可能会撞到车顶、车门、车窗玻璃,甚至撞到挡风玻璃,引发自己和其他车内乘客的伤亡。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调研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致死的第三大原因,后排不系安全带更容易受伤。交警支队民警杨旭介绍,驾乘人员上高架道路、上高速公路以及乘坐大巴车都要求系安全带,否则在发现后会进行处罚,现在力度进一步加大。从处罚标准来看,对于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乘客乘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在其他道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从11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查到后不仅予以警告教育,同时将依法进行处罚。交警表示,希望驾驶人和乘客都提高这方面的安全意识,养成主动并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好习惯。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