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众聊吧

招牌带“潼关”二字被告,交99800元才能用?

肉夹馍爆发“战争”!

  潼关肉夹馍(南都)

  事件概述

  在河南洛阳,有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表示,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告了。而目前,这家协会已经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要求赔偿金额3-5万元不等,而且被告知,如果这些商户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需要缴纳99800元。记者致电该协会,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需要让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集中在一块,起诉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加入协会,加入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 (来源:央视)

  网友评论

  @黄兀峰:如果真的收费成功了,下一步会有更多的协会收保护费。这真是无本万利的风口浪尖。

  @高处不生汗:下一步,沙县、兰州这些,咋办?

  @顾宜UKKOOTSOLA:唯利是图,自毁乡土。

  @Andy:格局小了。

  @诸司马计:以地名命名的商标,你们经过当地人的同意了?难道不应该是协会赔偿当地人吗?

  @小燕子:这样范围广阔的商标,属于地名,理应注销,被广泛使用,为何会同意注册?强制收取的商标会费是不是有地方保护?应当严查!

  @恒记餐饮:地理标识是有必要的,有助于美食摆脱低端形象,乃至走出国门。然而明显被用于牟利了,说明某些步骤出现了问题。

  小编说两句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权之争才上过热搜,“潼关肉夹馍”维权又来接力了,不免让人担忧,照此下去,各地特色小吃是不是都要来一波?多不胜数,不敢想象。说到底,很多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的,搞个相关协会就能让小商家改头换面或是关门大吉,恐怕不明智也不得人心。维权,到底是为了收费,还是为了产业发展?要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