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新建无障碍设施要先请残障人士试用

  记者近日从省残联获悉,《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要求,政府机关和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场所在竣工验收前,应当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试用体验无障碍设施,听取意见和建议。

  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停放难的问题,《实施办法》明确,城镇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比例在方便的区域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城镇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减免停车费用。

  (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