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市中院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自去年12月24日《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无锡中院首次只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同时也是中院今年受理的第一个民商事二审案件。
“本次开庭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审理,并全程直播录像,双方有没有意见?”在立案二庭法官韦苇的主持下,该案件准时开庭。相比以往,这次的法庭要“冷清”得多,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坐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在异地,通过网络参加庭审。在正对审判席的大屏幕上,有当事双方的视频画面,而占据最大面积的则是庭审笔录,双方可以实时看到并提出意见。
当天开庭的案件是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9年9月底,陈某驾车在江阴某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电动车损坏。此后,江阴市交警大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由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陈某即保险公司承担。之后,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不服提出上诉,中院于昨日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都无法提供与一审不同的证据,自愿接受调解,因此该案暂时休庭,转为庭下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由中院依法出具判决书。
韦苇介绍,这起案件于1月4日立案,是2022年的“1号”案件,同时也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中院独任审理的第一案,“以往二审案件需要多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韦苇告诉记者,自新冠疫情发生后,各地法院均在探索网络远程开庭,这次《民事诉讼法》则将这一形式正式入法,以法律形式确认网络开庭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此外,变化的还有电子送达的范围扩大到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要当事人确认自己可以收到,无论是微信、QQ、电子邮件,都可以使用,相比于纸质文书,同样是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包括本案送达形式也是通过电子送达。”
这起案件创下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无锡中院的多个“第一次”,审理效率也是大大提升,“以本案为例,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前,文书送达后需要给予双方一段到庭的时间,还要协调多名法官的时间才能开庭,即使很顺利也要大约45天左右;而在修改后,即使双方庭下调解不成,我们也会在本周内出具判决书。”韦苇这样表示。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