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过后,夏季美食“顶流”之一小龙虾重上餐桌。但相关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近日,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蠡湖分局就受理了一起关于小龙虾商家“价格欺诈”的投诉举报。
近日,市民小罗(化名)向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蠡湖分局反映,他在一家餐馆购买小龙虾时被忽悠,“广告牌上明明写的是88元3斤,但我买了4斤虾,却被收了272元!”该消费者认为,该餐馆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行为。
接到线索后,蠡湖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至涉事餐馆。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馆门口的电子灯牌上有“小龙虾88元3斤”字样,此外,店内销售的龙虾还有三档,价格分别为:68元/斤、78元/斤、88元/斤。
餐馆负责人解释称,“88元3斤”是店里刚刚推出的每日限量优惠活动,个头比较小,其他三档根据小龙虾个头大小依次定价。小罗前来消费时,店里“88元3斤”的小龙虾售罄,服务员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其提供了68元/斤的小龙虾,因此,4斤应当收费272元。
执法人员认为,尽管该餐馆对商品进行了明码标价,但相关细节做得不到位,要求商家进一步规范,如标明“每日限量优惠活动份数”或“88元3斤起”等,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
在双方消费纠纷调解中,餐馆考虑到促销活动让小罗误解,积极与其沟通、协商,并提出其中3斤按活动价收费的方案。对此,小罗表示接受。
执法人员表示,就目前受理的涉小龙虾消费纠纷来看,主要涉及3方面问题:价格、食品安全质量以及网络卡(券)兑付。在调处消费纠纷期间,执法人员对涉事餐馆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结果显示,多数商家均能依法规范经营,但个别商家的后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如将一盆盆煮熟的小龙虾随地摆放;厨师赤膊上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