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看无锡

工资被拖欠,速裁解“薪”愁

  本报讯(晚报记者 陈钰洁)受疫情影响,餐饮、物流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有所上浮。近期,市人社部门发布了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柔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典型案例,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参考。

  2022年春节过后,新吴区一家餐饮连锁公司的多名员工至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公司拖欠工资已数月之久,人均欠薪15000元左右。经劳动监察部门初步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欠薪事实确认,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能力支付员工工资。劳资双方提出希望劳动仲裁调解部门介入调解,以解决问题。

  新吴区劳动仲裁委调解员张康介绍,公司虽暂无支付能力,但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诚恳,能积极配合处理,经调解员耐心劝说后,也表态愿意积极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在对员工维权渠道的选择和实际维权难易度上进行充分权衡后,双方一致认为达成调解协议书是最快速的处理方式。

  “如果走监察的程序,维权的时间是非常长的”,张康解释,行政诉讼将拉长案件处理的周期,既然公司有支付工资的意向,通过劳动仲裁的渠道达成调解协议,给公司一定的时间完成支付,是解决问题比较好的方法。

  明确处理方式后,调解员为双方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并结合江苏省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对个别工资金额有异议的员工进行沟通释疑,快速核查确认了拖欠工资的员工人数和具体金额。调解员还为当事人开辟劳动争议调解绿色服务通道,合理合规简化程序,当天下午就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公司依照期限按时支付工资。“签署协议后,这就是一份具有欠条性质的法律凭证,如果公司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张康补充。

  “调解在纠纷化解中,有着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性高的优势,坚持把调解优先的柔性化手段贯穿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将使得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有序”,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许多行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着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管理的难题,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免除基本的法律义务。根据相关文件,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