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众聊吧

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 女子索赔13万遭驳回

  事件概述

  近日,湖南长沙,刘女士前往同事黎先生家的果园摘梨,因未提前打招呼,当天黎先生不在,其妻黄女士便按照刘女士要求,只打了几个梨,刘女士捡起梨后突然被一个掉落的梨砸中左眼眶。她花费1万住院治疗了15天,司法部门伤情鉴定意见显示左眼10级伤残。刘女士找黎先生协商赔偿无果,她将黎先生告上法院,索赔13万。法院审理认为,黎先生妻子黄女士应刘女士请求,将自家梨树上的梨子打落并赠与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邻里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遂驳回诉求。(来源:西部决策)

  网友评论

  @栗香派派:这是吃了饭还要砸锅呀!

  @黑纸先生:未提前打招呼,花1万,住院15天,10级伤残(最低伤),然后索赔13万……这位“好朋友”就是奔着碰瓷来的吧?

  @落墨灵魂:恶人先告状,无理又失德。

  @DK-meta:以后还能做朋友吗?

  @坦荡荡的李大壮:这要是胜诉了,以后就没人敢请朋友到家里做客了。

  @Kevin:判决公正,以正视听!

  @勇勇米:牛顿当年如果只想着找树主人赔钱,估计万有引力定律还得晚几年出来。

  @淡淡的浮云_:法院也不纵容无理取闹。

  @辣猫漂流瓶:偶然事件,法院判决合情合理合法。好客同事请吃梨,又不是强迫去捡去吃。意外的发生谁都不想,这事吧,只能怪老天爷……

  小编说两句

  客人来摘梨,主人热情接待,按客人愿望打梨,梨子掉下来伤人,并不是主人有意为之,纯是意外。怎么能迁怒于别人,还要向别人索赔?所以,法院的判决受到网友称赞,认为照顾了人情义理的现实,保护了善良不受伤害。如果要为好心善行买单,以后谁还敢热情待人,谁还敢乐善好施?眼下正值瓜果成熟的季节,采摘活动要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伤身别再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