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开公司行骗近6年,超过200人上当——

“收藏”骗局咋能“忽悠”这么久?

  近日,新吴法院对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徐某等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后续,法院将联合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

  半数受骗者为60岁以上老年人

  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徐某等人在无锡设立多家文化艺术交流公司及拍卖公司,招揽被告人黄某、吴某等人担任公司业务组长、副组长以及业务员。利用总结整理的“话术”,联系持有玉玺、钱币等“收藏品”的被害人,谎称公司可为其收藏品进行宣传推广,促成高价出售,诱骗持有人携带“收藏品”到公司商谈。新吴法院刑庭法官周倩倩介绍,徐某公司内的人员几乎都从事过类似的行业,因此手中有不少收藏人员的信息。

  当被害人真的带着藏品来到公司后,经过徐某公司的“专业鉴定人员”鉴定,这些藏品不出意外都价值数万乃至数十万元,收藏者一旦心动将藏品交给公司拍卖,接下来就会被收取服务费、会员费、拍卖费等前期费用,并且徐某等人最终都会以服务期届满、拍品流拍等理由将上述费用占为己有。

  期间,徐某等还低价大量购入名家字画仿品和劣质玉石,欺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仅被告人徐某就先后骗取2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50万元,其余被告人涉案金额也高达50余万元至1500余万元不等,且被害人中有110余名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诈骗所得的钱款主要被用于购买房屋、车辆以及个人挥霍。

  设立“审计部门”使作案更隐蔽

  “这是一起典型的公司化运营的诈骗案件。”周倩倩介绍,从表面看,这些公司的手法极为“正规”:业务员通过掌握的信息忽悠被害人带着藏品来到公司后,立即就安排人员对藏品进行拍照,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司的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并制作成收藏品图录,一旦被害人心动后,他们便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公司代为推广销售收藏品,并以此骗取费用。为了进一步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徐某等人还会租赁高档酒店场地,举办拍卖会、展销会,“但事实上这些网站、公众号根本没有什么粉丝,参加拍卖会的也是公司内部人员、客户,甚至就是找来的‘托’,实际上根本起不到任何宣传作用。”

  周倩倩告诉记者,最初公安部门接到的报警是市民与被告成立的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但是随着调查深入,公安部门发现这些公司有诈骗的嫌疑,于是对其立案侦查,接着顺藤摸瓜破获了这起收藏品诈骗案。

  从徐某2015年成立公司算起直至案发,时间跨度长达近六年,期间也不乏有受害者产生怀疑,他们又是如何将自己隐藏起来的?这就不得不提到徐某等人公司内的“审计部门”了。

  周倩倩说,徐某等人的公司内除了业务部、行政部、财务部等部门外,还设有一个特殊的“审计部”。“这个部门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一个是查业务员有无接‘私单’;另一个则是协调受害者,防止事情闹大。”据介绍,“审计部”的人员会与受害者联系,美其名曰“客户调查”,实际是询问业务员有无越过公司与受害者私下达成协议。当有受害者对公司产生怀疑继而引发纠纷后,“审计部”负责与受害者沟通安抚,对于部分态度坚决者,他们也会进行退款,好将事情“压”下去。因此,徐某等人才得以行骗多年不被查处。

  声

  音

  收藏有门槛,入坑需谨慎

  “作为爱好没什么,但不建议普通市民入坑收藏。”曾在南禅寺从事古玩生意的胡师傅说,收藏是一个有着较高入行门槛的行当,如果不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轻易入坑就只能被当做“韭菜”。

  此外,胡师傅提到,收藏品的拍卖是需要相关资质的,当遇到此类帮助拍卖藏品的情况时,市民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以防上当受骗,“如果是正规的拍卖公司,也应当将各种要求写到合同里去,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防后面发生纠纷。”(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