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近日,广东深圳的周女士入职某公司一周,因拒绝参加公司下班后的团建活动,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据当事人周女士介绍,自己的工作是单休,18点下班,一般到家快20点,因为觉得团建浪费时间不想去,便拒绝了,结果第二天领导就通知自己被开除了。目前,周女士正在进行劳动仲裁。(来源:央广网)
网友评论
@阁下早安:职场玄学多。
@灬RAC:不能纵容公司这么做!
@当时我就要发车了:很多都是这样,不去就被认为不合群不顾集体利益。
@儿科陈医生:下班后的时间,属于个人,不属于公司,应该由自己自由支配。
@妖怪我要打爆你的头:所有下班之后公司安排的吃饭团建等等活动,都属于变相加班。
@小橘子叶:这个公司为什么不在工作时间搞团建?
@比邻朝夕_380:入职一周是在试用期吧?说明这个公司确实不适合你,早走早好啊。
小编说两句
如今很多公司都喜欢利用周末或假期来搞团建,但是员工们有休息权利,不想去也是人之常情,竟然以“开除”应对,怎能不引起人们的怨气?企业也要确立好“边界感”,员工都有各自的生活和爱好,不能以工作之名肆无忌惮地侵入私人的领域,否则只会让大家失去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