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众聊吧

​父亲打伤猥亵女儿的副院长 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事件简述

  2021年5月9日,李某得知15岁的女儿在某职业技术学院上学期间被该学院副院长谢某某猥亵,来到学校对谢某某进行殴打。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调取行政机关的执法卷宗时,检察官发现,在李某殴打谢某某的当天,他也就女儿被猥亵一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认为谢某某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因李某系初犯、偶犯,其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谢某某,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负有教育、培训、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来源: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饭困:好!这才是司法该有的温度。

  @生活需要甜甜:这并非是鼓励民间复仇和以暴制暴,但是应该在社会进行推广,让违法者不敢违法。

  @四叶草六绳:张三曾经说过:把自己代入一下,如果是你,你打不打?

  @雨丝:没有一个当爸爸的容忍得了女儿被欺负!

  @浩林:法律的初心就是惩恶扬善。

  @杀手有情:应写进两院报告,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小编说两句

  作为父亲,眼见女儿被欺负,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他也只是做了天下父亲都会做的事罢了。

  当然,现代法治社会不主张同态复仇。并不是鼓励以暴制暴,而是义愤之下殴打猥亵者的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加上有投案和认罪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但也要明白,打人终究是犯法行为,没个轻重难免吃官司。处理问题还是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让作恶者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