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十一期
1.市区哪些医疗机构为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答:目前市区已开通的工伤医疗直接持卡联网结算机构有: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无锡院区)、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医院、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无锡东南骨伤医院、江苏省江原医院、无锡凯宜医院、无锡市新吴华卫医院、无锡市华港医院、无锡市康复医院、无锡国济康复医院、无锡市中心康复医院、无锡市惠山区职业病防治医院、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卫生院、无锡市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惠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无锡市惠山区康复医院。
2.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标准按核定的天数在200元以内凭据结算;交通费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