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固定资产投资是什么?

  一、指标含义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二、指标作用

  固定资产投资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增长动力和发展后劲的主要指标,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前提条件。一方面,投资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投资又是增加社会总供给的重要途径,通过增加投资能扩大社会生产能力。投资与经济增长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从发展趋势看,投资波动会导致经济同向波动,它与总产出之间存在着乘数效应。固定资产投资额是监测投资变化的重要指标,是经济运行热度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众所周知,一个地区的投资增长要和本地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在发展初期,较快的投资增长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保持适度的投资增长才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投资规模要和本地区的经济状况相协调,投资规模超过本地区经济的承受能力,也会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一般来说,投资的适度增长能促进经济持久发展;投资增长不足可能减缓经济发展;投资增长过快可能引发经济过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是判断经济发展形势的重要依据,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

  三、计算方法

  按现行统计制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包括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村住户投资三个部分。其中房地产开发、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投资数据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由企业逐月直接上报,是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组成部分;农户投资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按年度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收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发生了多次变化,上世纪80年代至2003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城乡集体经济、各种经济类型的单位投资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按照我国原有计划管理体制划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2004-2010年,调整为城镇投资、农村(包括农村非农户和农户)投资两大部分。2011年起,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户投资两部分组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由国家统计局发布一次,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为月度发布。统计起报点出现过三次调整,第一次为198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起报点由计划总投资2万元提高到5万元;第二次为1997年,统计起报点由计划总投资5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第三次为2011年,统计起报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