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微信账号的主意,不仅通过微信账号进行不法交易,还衍生出依靠贩卖微信账号牟利的灰黑产。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等四人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提起公诉,5月7日,锡山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
2023年8月12日下午,无锡小伙小韩(化名)在刷短视频时无意间发现有个视频声称,只要扫码就可以领取现金688元。小韩微信扫码后跳转到自己的QQ页面,之后线上有个昵称为“娟姐”的号码主动私聊小韩,“娟姐”称只要提供个人的微信号和密码,帮助商家在平台上刷单好评,就可以把红包发过来。
小韩主动提供了自己的微信号的登录密码,按照提示操作,修改了自己的账号和支付密码,又替换了自己原本绑定的手机号码。“当时没想那么多,她给我一个新的手机号码,我就直接绑定了微信号。”没过多久,小韩收到了对方发来的一张截图,上面显示小韩的微信号已被冻结,需要20天之后才能被解封。
“那我的红包呢?”面对小韩的疑问,“娟姐”说已经将现金688元转到小韩的微信账号里了,并发给小韩一张微信到账688元的截图,并提醒他要20天以后才能登录微信。几天后,小韩用新密码尝试多次都不能登录进去,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马报了警。原来,2024年4月,陈某在某个境外软件平台上看到高价收购微信账号的广告后,便将自己闲置的微信账号卖出并赚到了钱。发现了这个“商机”后,陈某在某软件上添加了相关的群,并学习如何骗取微信账号的方法。之后,他便开始“招兵买马”,陆续招揽了王某、袁某等人共同贩卖微信账号。陈某主要负责引流、买卡、售卖微信号,其余人主要从事客服岗位,负责在各平台上和别人聊天,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
“我就是做‘红包粉’的。”陈某口中的“红包粉”指的就是以红包为诱饵将受害人集中的群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微信号,他们在各个平台群里发布“要红包私信我”“要游戏皮肤单聊”等言语,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为了得到红包或者免费的游戏皮肤会主动添加进入陈某他们设置的QQ群,之后陈某等人以做任务为借口,将受害人的微信账号密码更改,并绑定新的手机号码。“在控制了他人的微信账号后,我们会谎称微信账号被冻结,让他们不要在短时间内登录,还会发送一些P过的图来证明自己的话。”陈某说。
经查明,2023年6月至8月期间,陈某等四人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的300余组微信号,并通过网络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牟利,共计获利36USDT(泰达币),折合人民币约33万元。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话术骗取与技术手段结合的方式,达到实际控制被害人微信号的目的,并将微信号出售给他人使用,不仅侵犯了微信号所有人的权益,也加大了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难度。”承办检察官说。(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