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发布厅

深化政协民主监督 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深化政协民主监督 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5年、2017年先后就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专门出台文件,有力强化了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动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更好发挥。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在江苏省政协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民主监督,积极融协商民主理念于民主监督全过程之中,较好实现协商民主与民主监督互促共进,以政协高质量履职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全覆盖”推进民主监督员工作

  作为改革开放30周年思想大解放的成果,市政协在2008年就探索开展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员工作,是全国政协系统较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政协之一。经过十余年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市政协已从2008年组成14个民主监督员小组,向18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委派50名政协委员,发展到2019年组成16个民主监督员小组,向19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委派144名政协委员,约占市本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数量的1/2、市政协委员数量的1/3。其中,民主监督员小组组长均由民主党派负责人或市政协专委会主任担任,民主监督员由市政协委员或住锡省政协委员担任。报请中共无锡市委同意,2019年底前市政协将对市政府所有部门和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实现“全覆盖”。

  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员工作,市委办于2013年就转发《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意见》,对委派民主监督员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民主监督员的条件、任务、工作方法、管理等进行明确;市政府分工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每年参加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对委派部门和单位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市各委派部门和单位都明确表示欢迎,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这些都为市政协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员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市政协牢牢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的根本要求,按照少明察多暗访、少添乱多帮忙、少干预多服务、少形式多实效“四少四多”原则,组织广大民主监督员积极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做到至少每个月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每两个月撰写一份民主监督建议书,为委派部门和单位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和办好为民实事项目,以及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议政建言事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2017年初市十四届政协成立以来,16个民主监督员小组累计组织800多人次委员开展活动140余次,提交民主监督建议书79份,助推了一批民生项目的落实。如市政协民政局民主监督员小组联合民革无锡市委经过深入调研,提出易地新建市儿童福利院的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市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项目已于今年1月正式立项,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不仅面积实现翻番,而且环境更为宜人。国家民政部主要领导在无锡调研时了解到此事,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并逐步实现“全覆盖”,顺应了新时代党对人民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广大民主监督员在履职中始终坚持与委派部门和单位工作同心、目标同向,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啄木鸟医生”,真正做到了在开展监督性履职活动中创造性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全方位”开展提案监督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提案工作成效的大小直接影响政协履职水平的高低。近年来,市政协不断强化对提案工作全生命周期开展全方位监督,确保提案提得有质量、办得见力度、结果出成效。

  一是“督出”高质量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认真履行提案审查主体责任,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引导提案委全体成员强化责任担当,更加严格立案审查,细化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力度,力求立案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2019年初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经严格审查,共不予立案提案和并案提案43件,占全部收到提案数的9.6%。对立案提案,组织提案委全体成员,邀请党政部门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严格按照提案评价细则,逐一进行量化打分并进行反馈和适当范围公开,引导广大委员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牢固树立起提案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做到提出的提案问题聚焦,所提建议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

  二是“督促”提案高质量办理。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提案办理质量直接决定提案工作成效。近年来,市政协坚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以及市政府其他领导集中批办重要提案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引领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大力参与政协提案工作,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市政协对遴选出的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会议集中督办;对遴选出的重要提案,分别交由市各民主党派和市政协各专委会领衔督办;市政协各民主监督员小组分别对所委派部门和单位承办的提案进行督办。此外,坚持政府出题、政协推进,对事关无锡高质量发展重大议题内容的提案,探索设立民主监督性重点提案,主席会议专门进行督办问效。2018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1号提案——《关于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就首次被列为民主监督性重点提案。而且,市政协对部分办理提案数量较多的部门,在相关民主监督员小组预评议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协常委会议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综合满意度评议。市十四届政协成立以来,已先后对农业、规划、发改、公安等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

  在督办提案工作中,市政协积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委员初次反馈不满意的提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再次办理;对往年重点、重要提案,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调研,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对往届政协重要提案的落实情况,则坚持“新官理旧账”,一届政协接着一届政协干,通过开展监督性视察,督促提案办理承诺落实落地。市政协坚持对提案督办推行多层次、宽领域的“全覆盖”,有力推动了提案高质量办理,助推了党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联动监督提案工作。市政协坚持市、区政协联动督办重点提案,积极参加省政协提案督办活动,努力保持政协系统开展提案督办的协调性、协作性,不断扩大“提案监督”影响、放大“提案监督”实效。加大与市政府沟通协调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提案与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市民群众评判,倒逼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提高提案质量,倒逼政府部门办理提案由“答复型”向“落实型”“实效型”转变,着力提高提案办成率。在提案监督中主动引入舆论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大的民生福祉类提案,邀请媒体记者针对提案涉及的各方面情况,再深入进行调查,在主流媒体上实事求是反映政协委员、界别群众、政府部门的意见和看法,合理引导社会情绪,推动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朝着民主、科学解决的方向发展。近年来,已先后就规范养犬、人行天桥建设等提案的办理与新闻媒体开展了合作,社会反响很好,也让市民群众明显感到人民政协就在身边。积极推进提案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相协调配合,将提案办理纳入市级机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对逾期不办理、督办不配合、承诺不落实、质量不合格等八种情况进行细化考核,为提案办理强化了“硬约束”。

  ■“全过程”跟踪专项民主监督

  开展专项监督,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发挥人民政协优势,把监督工作的“专一”与协商民主的“广泛”有机统一的创新履职方式。2018年5月起,市政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先后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做动员部署。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做到与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保持同步,从2018年起至2020年结束,持续开展三年时间,通过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优势和作用,为确保到2020年底前,市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优美环境合格区全面建成,无锡作为“太湖明珠,江南盛地”生态环境品牌更靓多作贡献。

  市政协组建了专项民主监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以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为依托,成立18个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分别由市政协领导带队,各委员联系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民主监督小组职能,市政协各专委会、各区政协协同配合,每月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每个监督小组结合暗访情况每月撰写一份监督情况报告,专项活动办公室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后每两个月一次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在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中,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以市政协委员为主,统筹整合住锡省、市、区三级政协委员力量,同时,动员委派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小组将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纳入履职内容,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承担的职责。结合专项民主监督活动进展情况,市政协适时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小组协商,邀请市民代表一起参加,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努力保障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权,营造各方合力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两项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市政协共组织1000多人次政协委员开展百余场专项监督活动,撰写多份民主监督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受到高度肯定和积极采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批示认为,报告内容具体翔实,很有参考价值,要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予以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政协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及相关民主监督员小组针对政协专项监督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形成“暗访→报告→暗访”的闭环监督全过程,确保专项民主监督有始有终、有所成效。

  在履职实践中,市政协还积极开展会议、视察监督,创新社情民意信息监督,做好民主监督“对上、对下”结合的文章,确保民主监督活动始终有利工作、促进履职、服务大局。市政协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新时代党的建设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把民主监督这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继续发展好、维护好、作用发挥好,为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