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此举意味着旧的房贷利率模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2019年10月8日前申请到房贷的借款人面临将房贷利率转换为基于LPR的浮动利率或者固定利率的选择题。借款人面对两种定价方法会做出何种选择?而他们的选择又是基于何种考量呢?记者日前采访了50位于2019年10月8日前申请到房贷的借款人,就以上问题进行了一个小范围调查。
借款人:关系到未来还款额,选择题不好做
“这道选择题可不好做。”市民刘新买了太湖新城某小区的一处新房,并于2019年上半年申请住房贷款近200万元,分25年还清。谈及关于新房贷利率的转换,她目前的打算是选择浮动利率模式:“我跟我先生预期未来LPR可能会降,或者保持低位波动,那么长远来看还是浮动利率模式比较划算。当然,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如果LPR走高,那也没有办法,选择之后也不能再切换了。”
同样准备选择浮动利率模式的市民马旭阳认为,除了房贷周期比较短的借款人,一般都不会选择固定利率模式。“如果选择固定利率,我觉得是带着一定的‘赌博’心态的,除非只贷了5年,或者(还贷时间)剩下没多久了,那浮动或者固定利率模式对还款额的影响都不大。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浮动利率吧。如果国家能进入降息通道那就最好,即使没有,那至少还是以LPR为基准的。”马旭阳说道。
正如马旭阳提到的“少数情况”,还款周期只剩3年多的市民张霖就准备转换为固定利率模式。“我买房比较早,万里长征都走到最后阶段了,我也懒得去算哪种模式更划算了。到时候就改固定利率模式,LPR重定价周期最短都要一年,对我影响能大到哪儿去呢?”
市民李晨欣在2017年购房时,适逢全国实施楼市调控政策,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折扣下降,他享受到了房贷利率85折的优惠。“我已经研究过新政策了。”李晨欣表示,“央行公告中要求修改合同之后执行的贷款利率要与之前的保持不变,我申请房贷时,银行也说过,利率折扣优惠在整个还款周期内都可享受。我目前还没想好转换成哪种模式,银行也还没通知我,我准备再观望一阵儿。只要能确定利率折扣优惠能继续享受,我就放心了。”
业内人士:不存在优劣,适合自己的最好
记者还就相关问题联系了各银行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不少人表示,目前银行相关政策尚未落地,与借款人之间的联系及协商机制还在商定中。
房贷一族选择固定利率和“LPR+加点”哪种更划算?锡城某商业银行个贷经理认为,两种方式不存在优劣,根据转换后的计算方法,若预期LPR定价下行,则“LPR+加点”划算;若预期LPR定价上行,则固定利率划算。“每一笔贷款都有其独特性,不好断言哪一种更有利。”不过,他预计采用‘LPR+加点浮动’作为定价基准可能会是普遍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LPR已进行了五次报价,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有不同幅度下调。去年12月20日第五次LPR报价,1年期品种报4.15%,相比改革前的旧LPR下降16BP;5年期以上品种报4.80%,相比去年8月份的报价下降5BP。
业内人士认为,长期来看,LPR利率水平下行空间大,用户选择转换成LPR定价基准的方案比较有利,未来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当然,相比LPR可能下降带来的利息支出减少,如果用户更重视利率稳定性和便捷性,也可以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
(文易 见习记者 沈莉琛)
什么是存量房贷利率基准转换?
我国之前的房贷利率计算模式采取的是“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下浮动一定比率”的形式。根据本次新政策,房贷借款人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将房贷利率模式转换为基于LPR的浮动利率模式或固定利率模式,在以下两个选项中必选其一:
选项1(浮动利率模式):转化后的房贷利率=当前的LPR+利率加点。
选项2(固定利率模式):切换后的房贷利率=客户当前房贷利率。